近日讀經文,讀到摩爾門經中李海的"遺言"(尼腓二書1-2章),讓我再一次被提醒,我應該為自己留一些紀錄,讓我的家人將來能夠看到我的回憶錄。 我是家中第一位加入教會的成員,至今也已經12年了。也許這是我除了夫妻關係外,維繫最久的一種關係。我向來是虎頭蛇尾的人,那是我生命的弱點,也許也是很多人生命的弱點吧~ 所以說真的,我也不知道,這些文章我能寫多久。但是,也說真的,我希望自己一直寫下去,因為,已經40歲的我,面對才5歲的你總是擔心,我能陪你多久?當你成年,怎麼回憶我對你的愛?你還在教會保持忠信嗎?在我有生之年,爸爸洗禮了嗎? 所以,親愛的屋米,這是給未來的你。我想留下這些讓你認識我。也希望你記住,我愛你。 不論將來的日子,我們可能有多少衝突,多少不解的心結,記住,我一直一直愛你。